工作分工
(1)负责本辖区征兵、民兵、预备役、人防民防等工作;(2)承担拥军优属、退役军人服务具体工作;(3)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,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;(4)负责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,协助做好本辖区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、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;(5)负责辖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,依照职责做好本辖区绿化工作;(6)负责落实区级河(湖)长的工作部署,配合市、区河湖综合整治,负责对下级河长督导和考核;(7)负责本辖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;(8)负责本辖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;(9)配合做好本辖区供热采暖、燃气管理及石油天然气管道、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;(10)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工作。